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波
为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近日,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通报5起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典型案例,涉及物业企业、待建土地责任人、个体工商户等不同主体,责任主体最高被处罚10000元。
此次通报的案例覆盖多元责任主体:西海岸新区某物业管理公司因未及时清理小区内堆放杂物,被执法部门责令整改后仍未改正,最终被处以1000元罚款;城阳区某待建土地责任人因土地内存在暴露垃圾且拒不整改,同样被罚款1000元;李沧区某商业步行街物业公司也因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差、未整改,收到1000元罚单。
个体工商户同样是监管重点。胶州市某石雕店店主岳某因门前责任区存在暴露垃圾及乱堆乱放问题,被责令整改后未按期完成,最终被处以100元罚款。值得关注的是,即墨区某临街门店店主王某的案例体现了执法的教育引导作用。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责任区内乱堆乱放纸壳后,王某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清理整改,最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据介绍,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需保持责任区内整洁,无乱堆乱放、暴露垃圾等问题;未履行责任且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可处100-200元罚款,对单位可处1000-10000元罚款。
“这些案例提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履行责任区管理义务。”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通过“处罚+教育”双管齐下,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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